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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
商业化征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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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maggie
时间:
2004-2-26 12:29
标题:
商业化征婚
南京一名大四的男生开出征婚条件:要找一个百万身价以上的女老板,离过婚的也无所谓。面对媒体,这名大学生很“镇定”地说:“其实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,我就是想找条捷径。”(据2月5日 《大河报》) 曾有类似的高价征婚,但目的是为救助亲人,这名大学生却是为“找条捷径”,对女方的人“无所谓”,而对女方手中的钱“有所图”。这种征婚方式很有“品头”,征婚者把婚姻大事看得很淡,条件是“百万起步,35岁以下,是否离过婚没有关系,长相对得起大众就行”,、这种“没有关系”,就达到了只认钱,几乎不认人的地步。除了钱不可以有半点将就的余地,其他都可以放宽再放宽,可惜的是,他没有把对媒体记者讲的话加到征婚广告上去:“人不能有大款架子。”最有品头的就这句话。我要你的钱,低于百万莫开口,但就是有了百万,你也别抬头,你依然要对我这名“大学生丈夫”客气点。这就让人想不通了,人家以百万资产给你“买”来“捷径”,凭什么不允许“百万妻子”有“大款架子”?何况你并不要求得到真感情,就算是一个陌生人白送你百万,你也得在人家面前低一下头、表示表示感谢吧? 你对女方的人“无所谓”,只对对方的钱“有所图”,既要放弃真情搞“商业化”的婚姻交易,又提出了不讲平等的霸王条款来加以限制,这只能说明你的德行有问题。认真研究一下,就会发现其核心就是两个字:自私。
作者:
david
时间:
2004-2-26 12:41
其实这样的征婚现在已经很多很常见了~~ 世风日下啊!
作者:
helen
时间:
2004-2-26 12:53
坦白,敢说实话……有些人打着感情的幌子其目的也是一样的,到最后才发现那更惨。
作者:
他他米书记
时间:
2004-2-26 13:28
敢出征就是勇气。。。我佩服他。。。
作者:
maggie
时间:
2004-2-26 14:07
有没有搞错啊! 哼!唾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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